2017-06-015729浏览
显然,传统租赁公司已经迎来了转型做共享车的最好阶段。
继发改委明确表态支持共享经济之后,5月31日,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鼓励传统租赁公司拥抱互联网,布局分时租赁业务。
意见稿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出行方式协调发展,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
为保证,分时租赁的正常运行,意见稿要求,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大型居民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
此外,意见稿还着重指出,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意见稿指出,分时租赁,也称为汽车共享,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汽车租赁服务,是传统汽车租赁业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在充分鼓励分时租赁发展的同时,意见稿也对运营者提出了要求:
首先,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进行查验,并将有关信息在车辆租赁合同中记录,并载明所有驾驶人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信息。
其次,所出租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报废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且要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提高汽车租赁经营者抗风险能力,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
第三,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要通过技术手段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制度,应通过大数据分析,强化车辆智能组织调配,动态优化车辆布局,实现不同时间、不同区域间的车辆供需平衡。
第四,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具备线下运营服务能力,要通过运营人员日常巡检、车辆自检等方式,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建立完善车辆调度、维修、救援、回收机制和流程。
第五,分时租赁经营者应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显然,上述要求必将加快传统租赁公司的兼并重组,因为不是所有的租赁公司都能达到上述硬性指标、具备分时租赁所具备的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及能够承担车队扩张进程中的资金及运营风险。
对此,意见稿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上市融资等方式,提升规模化水平。支持汽车租赁经营者通过特许经营、连锁经营、战略联盟等形式,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优化经营网点布局,为消费者提供“一点租多点还”、“一城租多城还”租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体验。引导汽车租赁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创新经营服务内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