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87540浏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汽车市场的负面影响依然没有消停,但疫情催生了创新与机遇,也推动未来汽车定义更新为“智能移动共同体”,疫情过后,消费需求有望逐步得到释放,自主品牌消费会向头部品牌聚集,中国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基于所在行业实践和深入调研,本次大会,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提出了两项议案建议,分别为《关于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并实现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建议》和《关于适度放开“禁限摩”科学规划城市摩托车行驶的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大会,李书福还与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联名提交了《关于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建议》。
汽车消费税征收后移 减少生产企业流动资金的大量占用
消费税在我国的税收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2019年我国财政收入中,国内消费税12562亿人民币,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占当期税收收入8%。消费税中,烟、酒、成品油、小汽车四大税目占了收入九成以上。其中汽车制造业全年消费税逾900亿人民币,占消费税总收入的8%。
2019年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提出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稳定分税制改革以来形成的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格局,适时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将部分条件成熟的中央税种作为地方收入,增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同时,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而根据现行的消费税政策,除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外,其他小汽车均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生产企业垫付消费税导致汽车生产企业资金大量占用,影响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不利于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汽车消费税目前为中央税,地方受益微薄,相反却承担着汽车消费快速增长后的交通拥堵成本和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投入成本。
鉴于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作用,充分发挥税收引导消费的效用,拓展地方收入来源,需要加快实施汽车税收改革,为此,李书福提出建议:
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由目前的生产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并建议中央与地方“五五共享”。减少生产企业流动资金的大量占用,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将资金投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从而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消费税后移,将部分税收留在地方,可以有更多资金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活消费活力。
适度开放禁限摩 加强管理 建立驾照分级制度
在2007年顶峰时期,我国摩托车产销量3000多万辆,占全球总量的55%。但由于全国近190个城市 “禁限摩”等原因,造成市场萎缩,企业转型升级动能不足,技术进步停滞不前,竞争力不能持续提高。自2007年以来,中国摩托车产销量逐年以8%左右速度下滑,2016年总产销量已被印度超过。而日本本田摩托车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全球销量更是突破2000万辆。
摩托车通行效率高、道路占用资源少,欧洲摩托车协会一项科学研究表明,增加10%的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将减少40%的城市交通拥堵。适度放开“禁限摩”,科学对待城市摩托车行驶,拉动摩托车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中国摩托车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很有必要。为此,李书福建议:
一、试点部分城市恢复摩托车上牌及通行,制定摩托车相关交通管理办法。
二、重新制定摩托车驾照考试等级,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和营运摩托车的管理。根据摩托车排量级别的不同,有必要可实施摩托车驾照分级制度。
三、 鼓励摩托车相关企业在新能源暨摩托电动化方向加大研发力度,出台全国统一的电摩上牌政策。
同时,李书福与王凤英联名提出的《关于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建议》中提出,将车辆购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共享比例为50%:50%,可以增加地方财税收入,激发地方积极性,提振汽车消费,地方税收增长后可加大对城市道路、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补给城市道路建设之用,促进汽车产业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