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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出台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1-10-2211074浏览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要做好组织保障、管理制度建设和建立自查机制等方面的工作。

1、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安全发展,特别是电动汽车起火问题

截至2021年上半年,国内电动汽车起火事故就近40起,每次电动汽车起火都会引起消费者的担忧,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行业主管部门非常重视新能源汽车安全发展,特别是针对起火问题,召开过多次会议和发布相关文件,促进新能源汽车安全发展。

相较于此前的相关举措,本次工信部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更加注重企业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的构建。

2、企业应当制定产品安全性设计规范,从源头梳理好产品安全逻辑

企业应当制定产品安全性设计规范,并根据已销售车辆暴露的安全问题持续修订完善。

3、车企应承担起供应商管理责任,特别是做好动力电池安全性匹配以及热管理策略

特别针对动力电池方面,车企与动力电池供应商应积极开展设计协同,持续优化整车与动力电池的安全匹配以及热管理策略。包括明确动力电池使用安全边界,提高动力电池在碰撞、振动、挤压、充放电异常等状态下的安全防护能力,研究应用热失控实时监测预警装置和早期抑制及灭火措施等内容。

4、在生产环节,合理设置安全质量监控节点,积极提高检测能力

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合理设置安全质量监控节点,积极提高在线监测能力。检测数据存档期限要求不低于产品预期生命周期。

5、售后服务环节,充分考虑安全管理并嵌入安全管理内容

企业应当根据市场规模、使用场景等情况合理布局售后服务网点和动力电池回收网点。确保各服务网点具有必要的售后服务能力、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能力。优化维护保养服务,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车辆。

6、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需要进行评估,并向工信部提交年度评估报告备案

企业应当落实安全检测主体责任,自建或委托第三方建立企业监测平台,对已销售新能源汽车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

建立隐患车辆排查机制。企业应当及时跟踪和确认长时间离线车辆的安全状态,并记录离线原因;对于大面积聚集停放的车辆应开展专项排查,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存在批次性安全问题的车型,应立即主动召回。

此外,还应加强对车辆运行数据的分析挖掘,增强汽车安全隐患筛查和预警能力。

7、做好事故响应处置工作,建立闭环机制

在应急响应服务方面,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和预案,建立7×24小时事故应急响应通道,明确告知应急报警方式。妥善记录和处理相关问题。

在事故调查分析方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度,车辆发生起火燃烧、涉嫌失控等安全事故时,应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深入研判事故原因,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车辆事故数据、事故分析报告。

8、企业应将安全作为发展战略之一,并根据系统性安全管理工作,匹配设置组织和人力资源

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关系着车企和行业能够健康发展的根本底线,因此,汽车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将安全发展作为企业发展战略之一。

本次《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是系统梳理了有关设计、生产、运行、售后、事故响应等各环节相关安全问题管理的指导意见,是较为完善的、全面的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完全可以参考本次意见稿框架和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的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清单。

并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设立对应的安全管理组织部门,以及相关人力资源,为本企业新能源汽车安全发展提供组织和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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